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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预防+督促监护 助迷途少年远离犯罪泥潭
时间:2022-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更好地帮教、挽救临界涉罪人员,结合我院制定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机制》相关内容,4月11日,我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区教育局在惠阳区某司法所对7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即临界预防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开展“临界预防”训诫教育活动。

活动伊始,承办检察官首先以案释法,从行为手段、后果等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了分析,明确告知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只是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敲响警钟;并引用司法实践中“养猪困境”一词深入浅出的为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指出了家庭教育、行为纠正及预防帮教的重要性。随后,向临界预防帮教对象和其监护人分别发放了《检察警醒书》和《督促监护令》,让帮教对象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责令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落实家庭教育;同时还赠送了《法律是什么》《远离校园暴力》《非暴力沟通》等普法和促进亲子沟通类的书籍。与会各单位代表结合实际工作发言,从不同角度对临界预防帮教对象进行了教育和训诫。为切实增强帮教活动的针对性,我院还邀请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对7名临界预防帮教对象和其监护人开展亲职辅导,引导家长如何更好地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正确教育孩子,让父母切实履行起监护教养职责。活动尾声,司法社工让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填写调查问卷,为后续建立临界预防帮教对象专门档案,“一对一”进行定期跟踪帮教奠定基础。

    近期,我院还陆续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了多场“临界预防”训诫教育活动。下来,我院将进一步延伸未检工作职能,持续探索如何预防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触法等相关问题,继续落实好与相关单位联签的《惠阳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机制(试行)》相关工作内容,不断扩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范围,加强对高危“边缘”未成年人的干预矫治、失职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通过部门协作、凝心聚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帮教体系,避免“临界”涉罪未成年人滑入犯罪的泥潭,让他们的青春不再“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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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界预防+督促监护 助迷途少年远离犯罪泥潭

时间:2022-04-14  作者: 

  为更好地帮教、挽救临界涉罪人员,结合我院制定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机制》相关内容,4月11日,我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区教育局在惠阳区某司法所对7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即临界预防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开展“临界预防”训诫教育活动。

活动伊始,承办检察官首先以案释法,从行为手段、后果等围绕犯罪构成要件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了分析,明确告知他们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只是因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敲响警钟;并引用司法实践中“养猪困境”一词深入浅出的为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指出了家庭教育、行为纠正及预防帮教的重要性。随后,向临界预防帮教对象和其监护人分别发放了《检察警醒书》和《督促监护令》,让帮教对象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责令监护人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落实家庭教育;同时还赠送了《法律是什么》《远离校园暴力》《非暴力沟通》等普法和促进亲子沟通类的书籍。与会各单位代表结合实际工作发言,从不同角度对临界预防帮教对象进行了教育和训诫。为切实增强帮教活动的针对性,我院还邀请了家庭教育指导师对7名临界预防帮教对象和其监护人开展亲职辅导,引导家长如何更好地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正确教育孩子,让父母切实履行起监护教养职责。活动尾声,司法社工让帮教对象及其监护人填写调查问卷,为后续建立临界预防帮教对象专门档案,“一对一”进行定期跟踪帮教奠定基础。

    近期,我院还陆续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开展了多场“临界预防”训诫教育活动。下来,我院将进一步延伸未检工作职能,持续探索如何预防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触法等相关问题,继续落实好与相关单位联签的《惠阳区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机制(试行)》相关工作内容,不断扩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范围,加强对高危“边缘”未成年人的干预矫治、失职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通过部门协作、凝心聚力,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综合帮教体系,避免“临界”涉罪未成年人滑入犯罪的泥潭,让他们的青春不再“误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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