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前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持续捍卫英烈荣光,我院开展惠阳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回头看”活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官石平带队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同志对惠阳区革命烈士纪念碑、三和税务烈士纪念园等烈士设施修缮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
实地查看过程中发现,惠阳区革命烈士纪念碑、三和税务烈士纪念园等烈士设施已经得到有效管护,恢复了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方便了人民群众前往瞻仰和缅怀,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协作机制均落到了实处,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推进了我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进入常态化。
2020年以来,为保护红色资源,弘扬革命文化,我院办理了首宗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通过“座谈+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对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管理和保护。责任单位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对辖区内英烈纪念设施进行了逐一排查,并申请了修缮管理资金进行修缮。在其对惠阳区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修缮过程中,遇到村民阻挠,矛盾纠纷尖锐的情况,我院积极参与争议化解,多次对当事人释法说理,使得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确保了修缮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我院与责任单位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英烈保护领域的对口联系、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办理协作配合和案件信息共享等五项机制,推进我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的常态化。
将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是学党史、守初心,从中汲取“信仰力量”“为民力量”“廉洁力量”的重要途径。我院将进一步发挥协作机制实效,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最大限度保护惠阳区英烈纪念设施,为保护惠阳区红色资源贡献力量。
清明节前夕,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褒扬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力量,持续捍卫英烈荣光,我院开展惠阳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回头看”活动,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官石平带队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同志对惠阳区革命烈士纪念碑、三和税务烈士纪念园等烈士设施修缮管理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
实地查看过程中发现,惠阳区革命烈士纪念碑、三和税务烈士纪念园等烈士设施已经得到有效管护,恢复了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方便了人民群众前往瞻仰和缅怀,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和协作机制均落到了实处,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有效推进了我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进入常态化。
2020年以来,为保护红色资源,弘扬革命文化,我院办理了首宗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案,通过“座谈+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责任单位对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管理和保护。责任单位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对辖区内英烈纪念设施进行了逐一排查,并申请了修缮管理资金进行修缮。在其对惠阳区革命烈士纪念碑进行修缮过程中,遇到村民阻挠,矛盾纠纷尖锐的情况,我院积极参与争议化解,多次对当事人释法说理,使得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确保了修缮工作有序推进。同时,我院与责任单位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英雄烈士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英烈保护领域的对口联系、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案件办理协作配合和案件信息共享等五项机制,推进我区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的常态化。
将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推进,是学党史、守初心,从中汲取“信仰力量”“为民力量”“廉洁力量”的重要途径。我院将进一步发挥协作机制实效,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最大限度保护惠阳区英烈纪念设施,为保护惠阳区红色资源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