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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惠阳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2-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2日是第三十个“世界水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围绕服务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大局,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艺华同志带队赴新圩镇开展河流污染整治情况调研,实地走访新圩镇雨污分流施工现场、高田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现场和黄沙河净水厂,并在新圩镇人民政府召开了座谈会。惠阳生态环境分局、新圩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新圩镇人民政府首先介绍了辖区内四条河流的污染防治情况、市政管网建设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已采取的河流防治措施、目前污染防治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原因、下来的工作打算等。惠阳生态环境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就新圩镇河流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会上,刘艺华同志对新圩镇党委、政府在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中所做的大量工作与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指出目前新圩镇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并提出三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水污染防治放在更高的位置。要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在全镇大局工作中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新圩镇水污染防治的攻坚力度。二要持续担当作为,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能满足于目前辖区内四条主要河流年度达标的情况,而是要继续深入排查水质达标不稳定的原因,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一对一”整改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三要主动协调各方,凝聚水环境治理合力。水环境治理工程大、难度高,靠“一家之力”确实很难完成,这就需要我们新圩政府主动协调区住建、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包括我们检察机关,将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各单位各部门,消除分歧,凝聚共识,形成水污染防治的工作合力。我们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始终与新圩镇政府共同努力,全力推进新圩镇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

2020年,我院在办理最高检督办的横岭水污染防治案件过程中,与新圩镇人民政府、惠阳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就牢固树立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形成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合力,确保了横岭水水质在规定时间内达标。此次赴新圩镇调研是“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的具体落实,也是我院打造“益水归善”业务品牌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在世界水日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合力,共同守护水环境和水资源。

我院自2020年7月创建“益水归善”品牌以来,受理涉水公益诉讼线索128条,立案74件,开展了水源地保护、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安全、洗车场污水排放等4个公益诉讼小专项活动,建立了横岭水污染防治“检察长+河长”机制和淡水河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追回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5万余元,成功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横岭水水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有效保护了我区水环境和水资源。

    下一阶段,我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做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左右联动,上下联通,形成合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新期待,助力美丽惠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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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水日,惠阳检察在行动

时间:2022-03-23  作者: 

 

    3月22日是第三十个“世界水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围绕服务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大局,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艺华同志带队赴新圩镇开展河流污染整治情况调研,实地走访新圩镇雨污分流施工现场、高田水一体化处理设施现场和黄沙河净水厂,并在新圩镇人民政府召开了座谈会。惠阳生态环境分局、新圩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新圩镇人民政府首先介绍了辖区内四条河流的污染防治情况、市政管网建设情况、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已采取的河流防治措施、目前污染防治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原因、下来的工作打算等。惠阳生态环境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就新圩镇河流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补充说明。会上,刘艺华同志对新圩镇党委、政府在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中所做的大量工作与显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也指出目前新圩镇河流污染防治工作中仍存在不足,并提出三点建议,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水污染防治放在更高的位置。要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放在全镇大局工作中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大新圩镇水污染防治的攻坚力度。二要持续担当作为,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不能满足于目前辖区内四条主要河流年度达标的情况,而是要继续深入排查水质达标不稳定的原因,并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一对一”整改方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水环境治理,确保水质稳定达标并持续改善。三要主动协调各方,凝聚水环境治理合力。水环境治理工程大、难度高,靠“一家之力”确实很难完成,这就需要我们新圩政府主动协调区住建、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包括我们检察机关,将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通报各单位各部门,消除分歧,凝聚共识,形成水污染防治的工作合力。我们检察机关将立足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始终与新圩镇政府共同努力,全力推进新圩镇水环境和水资源保护。

2020年,我院在办理最高检督办的横岭水污染防治案件过程中,与新圩镇人民政府、惠阳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就牢固树立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形成了水污染防治工作合力,确保了横岭水水质在规定时间内达标。此次赴新圩镇调研是“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的具体落实,也是我院打造“益水归善”业务品牌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在世界水日开展调研活动,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河流污染防治工作合力,共同守护水环境和水资源。

我院自2020年7月创建“益水归善”品牌以来,受理涉水公益诉讼线索128条,立案74件,开展了水源地保护、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安全、洗车场污水排放等4个公益诉讼小专项活动,建立了横岭水污染防治“检察长+河长”机制和淡水河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追回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5万余元,成功办理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横岭水水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有效保护了我区水环境和水资源。

    下一阶段,我院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等法律监督职能,做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左右联动,上下联通,形成合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新期待,助力美丽惠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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