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南方都市报在社交网上刊载一篇关于《惠州某楼盘使用人脸识别监控访客 开发商称数据只保留几个月》的报道,称该售楼处使用了人脸识别系统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全国各地类似报道在各网络社交平台广为流传,引发本市消费者广泛关注及举报反映。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我院在惠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探索开展售楼处人脸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我院工作人员经过多次暗访摸排,发现我区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公司的业务运营,在售楼处使用“人脸信息识别系统”,随意抓取和存储消费者人脸信息,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肖像权、隐私权。在无妥善的管理机制和防范措施下,房地产售楼处收集的个人信息还存在泄露风险,无法确保信息安全。为保护好人脸信息安全,我院主动与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会,商讨人脸信息安全保护问题并达成共识。会后,我院联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房地产售楼处是否存在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的情况开展了联合排查;共同对房产销售部门、中介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示非法采集人脸信息,或保管不善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共同督促其尽快拆除人脸识别系统,删除已非法收集的人脸信息,维护消费者人脸信息安全。截至目前,我区购房消费者人脸信息安全保障取得阶段性效果,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履职中,我院将继续保持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致力于人脸信息安全保护。

近期,南方都市报在社交网上刊载一篇关于《惠州某楼盘使用人脸识别监控访客 开发商称数据只保留几个月》的报道,称该售楼处使用了人脸识别系统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同时,全国各地类似报道在各网络社交平台广为流传,引发本市消费者广泛关注及举报反映。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我院在惠州市检察院的指导下,探索开展售楼处人脸信息保护公益诉讼。
我院工作人员经过多次暗访摸排,发现我区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公司的业务运营,在售楼处使用“人脸信息识别系统”,随意抓取和存储消费者人脸信息,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肖像权、隐私权。在无妥善的管理机制和防范措施下,房地产售楼处收集的个人信息还存在泄露风险,无法确保信息安全。为保护好人脸信息安全,我院主动与有关部门开展座谈会,商讨人脸信息安全保护问题并达成共识。会后,我院联合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房地产售楼处是否存在非法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的情况开展了联合排查;共同对房产销售部门、中介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示非法采集人脸信息,或保管不善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共同督促其尽快拆除人脸识别系统,删除已非法收集的人脸信息,维护消费者人脸信息安全。截至目前,我区购房消费者人脸信息安全保障取得阶段性效果,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履职中,我院将继续保持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致力于人脸信息安全保护。